7月26日,新乡县公安局接到某高校学生被害人肖某报案称,为了支援河南灾区而通过微信委托他人购买受灾群众所需折叠床等物品,后联系不上委托人,自己和同学的9千余元爱心捐款不知所踪。
7月30日,县公安局将陕西籍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8月2日,侦查机关根据我院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取证后,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涉嫌诈骗一案移送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我院主办检察官贾艳雪克服疫情困难,采用远程提审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徐某进行讯问,并于当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8月4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徐某涉嫌诈骗罪向我院移送起诉。
我院经依法审查查明:7月24日,被告人徐某以其可以便宜购买用于河南新乡暴雨灾害的捐赠物资为由,使用昵称为“玄某”的微信号,在某捐赠微信群中骗取被害人肖某等在校学生9000余元,后被告人徐某将上述钱款用于购买彩票。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通过审查和讯问,我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我院于8月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8月6日上午,徐某涉嫌诈骗一案通过远程审讯系统开庭。
经过庭审,县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徐某表示不上诉。